天津網城城市快報記者張清從交管部門獲悉,
又一“二次識別+大數據+云計算”的交管黑科技亮相。
后續還將陸續增加此設備的投放量,最終達到全區域覆蓋。
天津交警嚴查這類違法!
天津交警嚴查涉牌違法,交管部門對此類違法始終保持“零”容忍和高壓嚴管態勢,發現一例查處一例,始終堅持嚴查嚴處。下一步,隨著具備二次識別等功能的新型電子警察系統、緝查布控系統以及大數據、云計算信息分析研判系統的廣泛應用,此類違法最終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半個月以來,天津交警查處遮擋、使用偽造變造號牌違法行為共計109起。其中,80%為出租車涉牌違法,92%為遮擋號牌違法。此類違法車輛多發于夜間,衍生出大量闖紅燈、逆向行駛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行為的同時,夜間肆意行駛也存在極大的事故隱患。
案例:津E牌照出租車遮擋號牌
近期,天津交警在對電子警察數據庫進行整理中,發現一牌照為津EXXX46的出租車存在遮擋號牌的違法嫌疑,該車輛在遮擋號牌后,深夜在本市和平、河西、紅橋、南開、河北等區域肆意違法行駛,短短一個月,闖紅燈、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壓越實線等違法達15起之多、累計將記百分。
交管部門立即成立專案組對該車輛實施信息采集、綜合分析工作。最終,通過在全國較為先進具備二次識別功能的新型電子警察采集數據,并綜合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綜合查詢比對分析的基礎上,在短時間內即迅速確定了違法車輛--津EXXX46車輛及其駕駛人的身份。最終,交管部門對該車輛駕駛人進行了依法傳喚。由于違法證據確鑿、充分,目前,該駕駛人對其全部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交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對其這些違法逐一進行罰款、記分處罰。
案例:小轎車變造號牌罰款5000元,記12分,拘留10天!
8月,交管部門經過一個階段的重點排查、布控,津AXXX20的紅色福田牌廂式貨車兩名使用變造號牌的違法駕駛人也落入法網。交管部門依法對駕駛人鄒某、姜某使用變造號牌的違法行為分別予以罰款5000元、記12分、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1、《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2、《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規定>的決定》要求,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一次記12分。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記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