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翔:目前在評價中有一個誤區是更多的關注效益,其實應該從設施、管理、效益三個層面,同時又分干線、路口、區域三個級別,對整個系統進行評價。很多時候我們追求算法的優化,其實也需要對設施的評價。例如一些檢測設施不合理或信號燈設計與渠化不匹配等問題也會對整個交通信號控制系統產生影響。
交通信號控制系統評價指標應該不是一個普適的指標,而和控制策略相關。首先定一個優化目標,再來談評價。其次要考慮評價對象。第三是指標不一定是均衡的,例如公交優先,在高峰期主要讓公交通行,這樣能達成良性循環。
對用戶體驗進行調查也是系統評價中很重要的事情。
金盛(浙江大學副教授):如果不考慮背景去評價是沒有意義的。例如杭州“城市大腦”的出現,數據表明通行能力平均提升了3%-5%,其實中間還存在G20峰會期間交通需求變化的因素。因此,評價的基礎點是什么很重要。
對于信號,交通系統可能就是通行權的分配,如果是分配就不存在對錯,更多的是理念問題。如果將信號配時理解為社會資源或時間資源的分配,那我們就要考慮一些理念:安全、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弱勢補償,這也是評價的四要素,它們是不斷循環的。
我認為評價主要有三方面問題:第一,規范化、標準化是評價的前提,沒有規范的情況下比效果沒有意義;第二,評價分為評價目的、評價區域、評價時段、評價對象,它們之間各不相同;第三,評價的科學性,指標要可獲取、多角度、可反饋,能夠指導我們改進信號系統。
李克平(同濟大學教授):評價是建立在標準的基礎上,標準又牽扯各個方面。通常說“信號是末端”是什么原因呢?規劃建設管理實際上是一條龍,信號控制屬于龍尾,但是如有問題出現,很多人認為就是信號原因。信號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其實從某一個角度來看,例如公交優先,如果在規劃層面是要以人為本,將道路設置的很窄,或以車為本將道路展寬,這些都是規劃的事情。而信號控制屬于工程,從工程師角度,信號的價值是要平衡公交和社會車輛。所以我們要界定好信號控制工作的范圍。
至于評價的指標,安全和效率毫無疑問很重要,同樣經濟也是其中一個指標,因為優化本身需要建設、維護等成本。
信號評價很難有唯一標準,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評價都是不一樣的,如何評價是一件非常有挑戰的事情。交通具有藝術性,很難有機械化的標準,例如鋼琴曲,無非就是由五線譜組成,但最終的結果還是需要演奏家完成。同樣,評價里也需要專業人員去完成工作,無論自動化發展到什么程度,人都是最重要的角色。
張福生(北方工業大學城市道路交通智能控制技術北京市重點實驗室研究員):
第一,從靜態角度評價系統或產品是否符合標準,功能的完善程度;
第二,從動態角度,以往是通過交通仿真來驗證控制方法,實際上通過交通仿真是能夠將交通現象和交通需求反復重現,將交通仿真和真實系統連接起來可以在線評價一個系統的好壞;
第三,從功能的角度,不同的系統有不同的功能,項目建設的時候也會提出不同功能的需求,對這些功能的需求和系統本身所能提供的功能之間的匹配程度也能夠有一個標準;
第四,不同的廠家和機構提供出來的產品往往都是封閉的,對系統的開放性要求也能夠制定出規范,這個規范不一定需要國家提出,從一個城市或設計單位都是可以提出要求或規范;
第五,交通信號機的控制安全,安全方面能夠制定一些什么樣的標準或規范,又能夠對系統提出一些新的需求。
我個人認為,既然系統建設的結果和運行效果很難達成一致,是否能夠將要求降低一點。(續)